2007年12月5日 星期三

[新聞]汽燃費改隨油徵收 2年後實施

因應高油價時代來臨及全球暖化現象,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六日通過《公路法》第廿七條修正案,將現行「隨車徵收」的汽車燃料費改為「隨油徵收」,以落實「使用者付費」原則,自修法公布兩年內實施。立委表示,朝野對修法有高度共識,本會期有機會三讀通過。

該修正案由民進黨立委魏明谷、王拓、王塗發、鄭運鵬、管碧玲等人強勢主導,由於影響層面甚廣,經與交通部協商後,立委同意訂定兩年的落日時間,即公布後兩年內實施新制。

但交通部對此一修法方向不表認同,交通部長蔡堆指出,汽燃費改為隨油徵收將加重大客車、計程車等大眾運輸業的負擔,不符合交通部發展大眾運輸政策;此外,加油站將代徵汽燃費,致使一般油行和違法地下油行的油價差價將擴大,間接助長地下油行的猖獗。交通部將加強和立委溝通,取消修法提案。

交部:沒配套 不知怎麼做

蔡堆甚至表示,修改公路法將汽燃費改為隨油徵收是立委的提案,未經交通部完善修法檢討,所以交通部沒有任何配套方案,立法院若驟然通過修法,「交通部也不知道要怎麼做」。

交通部次長游芳來在委員會答詢時還表示,修法絕不是只有涉及交通部,財政部和經建會都在探討技術面問題,更重要的是財政部正在推動能源稅,事關國家財政稅收。

游芳來的解釋引來王塗發不滿,痛批這是技術官僚為了便宜行事的「一派胡言」,強調技術上的問題本來就是交通部要自己解決,地下油行本來就該抓,「現在沒有隨油徵收,難道就沒有地下油行了嗎?」;扯上能源稅「更可惡」,立法院已經有兩個版本,但財政部就是提不出來自己的版本。

王塗發說,現行汽燃費徵收標準是假設每車一日里程六十公里,再以汽油每公升二點五元,柴油每公升一點五元換算,每部汽車每年應徵收費率一年收足,但有一些人一天開不到廿公里,有些人卻開了幾百公里,完全違反社會公平正義原則,達不到「使用者付費」、「汙染者付費」的精神,又不能達到鼓勵節約能源用意,如此「惡法」已經那麼久了,還能夠不改嗎?他痛批,反對修「惡法」的官員都應該下台

綠委指修惡法是民意所趨

交通委員會召集委員魏明谷也表示,「隨油徵收」是民意所趨,另一立委鄭運鵬也說,趁現在油價上漲改成隨油徵收,比較沒有阻力,而且連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都主張隨油徵收,交通部沒理由不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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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機車所造成的污染,都沒有負過責任,反而我們這些行人和單車族,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,沒有專有的自行車道,行人的路還會被機車罷停,過馬路都是行人讓汽機車,你們以為你們開車就很了不起嗎,你們都是環境污染的罪魁禍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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